审计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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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计室工作职责
2020-05-19 08:49 审计室  审计室

审计室工作职责

    一、学校内部审计为学校的教育改革和发展服务,旨在促进学校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,并强化内部控制和管理,防范风险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,促进学校廉政建设,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
二、依据国家法律、法规和政策,以及上级部门和学校的规章制度,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,对学校各部门(学院)的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的真实性、合法性、效益性进行监督和评价。

三、根据学校中心工作、重点工作和学校主管领导的专项工作部署,制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,经校长和主管校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。根据工作需要,可委托中介机构(审计、会计师事务所、造价咨询公司)开展审计工作。

    四、对学校下列事项进行审计监督和评价:

       1、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;

       2、学校财务计划或预算的执行和决算;

       3、预算内、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;

       4、专项教育资金的筹措、拨付、管理和使用;

       5、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;

      6、基本建设、修缮工程项目的概算、预算和决算;

      7、工程、设备、物资采购项目的招投标工作;

      8、对外投资项目;

      9、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、有效及风险管理;

     10、有关领导人员任职期间的经济目标和离任经济责任;

     11、学校领导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五、对学校内部控制组织进行专项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,包括对学校教学管理、科研管理、财务管理、资产管理、采购管理等活动中的内部控制体系的健全性、有效性进行审查和评价。

六、参与学校重大经济活动,对重大物资采购项目、重大建设项目和相关财务制度执行结果的真实性、合法性进行监督和评价。

七、规范完善学校内部审计的各项规章制度,加强审计法规的宣传和普及,强化服务意识,根据学校各部门的需要,提供业务指导,创造良好的审计工作氛围。

八、加强对外交流和学习,组织审计人员参加岗位资格培训,开展审计理论研究,严格遵守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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